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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商务委再获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

时间:2018-01-05 信息提供:党群室

近日,中共湖北省委、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命名表彰2014-2016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、2015-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、第一届省级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(校园)的决定》,市商务委位列其中。这是市商务委继2013-2014年度被评为“省级文明单位”后,再度荣获这一称号。

 

 

近年来,在委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,全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,求真务实,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各项实际工作之中,相关部室、单位主动、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,创建氛围浓、活动载体多、工作措施实,取得了明显效果。 

 

 

“省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的再一次获得,是对市商务委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充分肯定,市商务委将以此为起点,真抓实干,团结奋进,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、制度化,努力开创商务招商工作新局面。